浏览数量: 14 作者: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 2018-03-01 来源: 本站
停靠电梯的楼层防护门高度偏低,不足以确保安全。按照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80-91)规定,楼层防护门的制作高度达到1.2m即符合安全要求。
进料平台口必须加防护门,施工职员不得在平台上休息,电梯的楼层防护门与此情况类似,因而也应满足同样的安全要求。
而现场的实际情况则是,楼层安全门处于这个高度时,等候电梯的职员往往会不由自主地从防护门的上部探头观看,假如不留意观察,正在运行的电梯轿箱经过该楼层时,就会造成挤伤事故。
楼层防护门未随手封闭。楼层防护门采用全栅栏式结构,很难控制或保证电梯轿箱在非停靠状态下始终处于封闭位置,由于它随时可能被待乘职员打开。
简单的解决办法是将每个楼层的防护门上锁,由电梯司机直接控制,电梯轿箱到达后开启上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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